红网时刻长沙10月16日讯(通讯员 颜梦玲)为准确掌握全市古树后备资源现状,进一步加强长沙市现存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22 号)有关要求,10月14日,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长沙市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自2020年10月开始,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工作。
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此次普查所指的“古树后备资源”是树龄在80-99年的树木。普查工作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11月结束,具体分为准备、实地调查、信息汇总、评审鉴定、档案录入挂牌、总结评估六个阶段。为确保全市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工作保质按时完成,长沙市林业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远红任组长的长沙市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主要负责制定本级普查方案、协调普查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普查工作进度、开展质量抽检等工作。
方案指出,各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古树后备资源普查的重要意义,统一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好本次普查工作。本次调查需严格参照全国绿委制定的《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开展各项调查工作。
方案要求,各区县(市)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工作部署,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各区县(市)要对各自辖区内古树后备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包括散生大树、群生大树及境内外移植的大树。特别是对境内外移植的大树,要作为此次普查工作的重点,认真要求辖区内苗圃、花卉苗木基地、植物园、机关、厂矿、各企事业单位对存圃的境内外移植的大树进行自查,并报区县(市)登记造册,交由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备案。凡没有自行上报又没有合法手续的,市林业局将组织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集中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刘卓)
来源:红网
作者:颜梦玲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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