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长沙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近年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立足长沙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在监管理念、工作体制、治理措施等方面大胆探索实践,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85.8%。吃得安全、吃得健康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基本需要,也是政府必须肩负的政治责任,要始终牢牢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以严密完善的监管治理体系持续捍卫“舌尖上的安全”,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更高站位,加强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次强调“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要守好“菜篮子”“米袋子”的质量安全底线,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这是做好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指南。要把食品安全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要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必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管食品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机制,履职尽责,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要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在当前长沙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关键时期,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不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风险管控,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检测是食品监督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检测的专业化发展,提升发现、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市县两级检验检测机构硬件建设,高起点引进检验检测人才,使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推进快检全覆盖,加强基层站所和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配送中心、生鲜超市的快检室建设。充分运用检验检测结果。把检验检测结果作为核查处置中督促企业召回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加强企业监管、查处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充分运用检验检测的大数据,分析研判带有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的潜在食品安全风险,采取更加有效的治理措施,增强监管工作针对性,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注重检验检测时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特别是检测不合格的信息须及时反馈到监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置,迅速现场调查取证、查封扣押不合格食品。
坚持风险共担,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能较好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保障的诉求,提升食品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是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途径。长沙市已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要在继续推进试点的基础上,强化市场监管、金融、银保监等部门间的协作,并深化与保险行业的合作,探索建立“公益+商业”“服务+防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模式,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保险体系。搭建公共领域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政府支持购买公共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用于保障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建筑工地食堂、农贸市场等区域性、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提升市民抵御食品安全风险能力,增进民生福祉。搭建商业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障体系。鼓励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自愿选择、自主投保商业性食责险,特别是保障好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中央厨房、连锁超市、小餐饮单位集聚地等食品安全易发多发领域,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搭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推广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知晓率、影响力和参与度,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投保。
坚持统筹推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
适应监管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执法制度体系,对食品安全违法现象“零容忍”。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融合。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市、县(区、市)、乡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充实监管执法队伍和基层监管力量,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构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围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服务效能,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信息化整合共享机制,实现对监管大数据统筹管理。推进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和食品经营环节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推广运用肉品智能交易监管平台,共同构建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汇通、大服务惠民的智慧监管模式。严查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关注网售食品、网络订餐等食品新业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滥用抗生激素、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小餐饮和小作坊无证从业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坚持全民参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强调的“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思路,构建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强化食品行业诚信自律。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制定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标准、信用记录评价办法,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范围,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鼓励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查打击报复举报人和恶意举报非法牟利行为。加强舆论监督,既积极弘扬食品安全优秀企业、示范单位等正面典型,也曝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宣传贯彻“珍惜食品、防止浪费”的消费理念,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稳固和拓展宣传阵地。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五进”宣传活动,稳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跟踪问效,加强食品安全考核督查体系建设
考核督查是推动食品安全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必要手段,是改进工作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要健全科学高效的考核督查体系。完善工作考核机制。科学设置食品安全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绩效考核指标,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巡察督查、绩效评估、综治考核等管理体系,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各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重点、考关键、考实绩,充分发挥好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进行公正客观评价。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监管事权清单,依照清单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对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同时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组织对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现场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通报结果,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销号,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卢兴映作者系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卢兴映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