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0万元!5月21日,记者从长沙县商务局获悉,长沙县2019年度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当日开始申领。
近日,长沙县商务局联合长沙县财政局制定《2019年度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明确,长沙县县域范围内符合2019年长沙县公布实施的《关于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消费升级的若干激励政策》要求的企业及相关主体均可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长沙县商务局提交《长沙县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申报表》、营业执照、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免税)证明(纳税申报表)、企业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镇(街)初审,即日起至 6月30日前,向长沙县商务局商贸流通发展科进行申报。
《政策》明确,扶持对象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等相关商贸流通企业和相关发展商贸流通的主体,且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并依法纳税、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诚信守法经营。其中,扶持政策包括支持载体建设、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创新发展、促进消费升级等四大类,奖励金额从5万元至500万元不等。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颜家文 李丹 邹星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