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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妹子说税|发票变“彩票”,“红包雨”不容错过!
2020-05-22 10:06:29 字号:

满妹子说税|发票变“彩票”,“红包雨”不容错过!

5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布我省“互联网+发票有奖”第3期二次开奖结果,共有443人次分享111.4万元奖金。

2020年度我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有效调动了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营造了大众消费、文明消费的良好氛围。消费者消费向商家索要发票,全年可能获得三次中奖机会。

5月起“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规则有调整:

1. 参与一次开奖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增加一次摇奖机会,发票票面金额越大,摇奖机会越多;

2. 单张发票单次开奖最多中奖一个,奖项从高;

3. “税率”栏次为“免税”或“不征税”字样的发票(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开具的“免税”字样发票除外)、税率为零的发票以及购买自来水、电、燃气、电信服务、保险服务取得的发票不列入“发票有奖”活动范围。

一次开奖

关注“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页面下方“有奖发票”按钮,选择“发票信息录入”后,扫描或填写正确的发票信息,即可参与一次抽奖,最高可获100元微信红包。

注:发票金额需在100元以上,具体参与条件请参照

红包雨来袭!2020年“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全解析

二次开奖

消费者可以通过一次开奖结果页面,选择参与二次开奖;或参与一次开奖后,通过有奖发票系统主界面“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个人信息并参与二次开奖,开奖时间为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第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最高奖金50000元。

注:发票注明购买方名称与消费者个人真实姓名要一致,发票开具“个人”无法参与二次开奖。

三次开奖

消费者成功参与二次开奖后,即自动参与三次开奖。每期设10个奖项,单个奖金人民币50万元(含税),开奖时间为2021年1月。

外出消费请一定记得索要发票,参与活动的发票票面金额越大,抽奖机会越多,中奖概率越高。

来源:长沙税务

编辑:贺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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