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医护人员义无反顾奔赴“战场”,是防疫路上的最美逆行者。他们能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呢?满妹子来告诉你。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他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实物用品不包括现金。
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加工和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捐赠途径:1.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2.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
企业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途径: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
企业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途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来源:长沙税务
编辑:贺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