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3月12日讯( 通讯员 罗展 黄伟英)记者从长沙县医保局获悉,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推“大干一百天,实现双过半”目标达成,长沙县结合实际,对参加本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费率由原来的7%调整为3.5%。
据介绍,本次减征时间段为2020年2月到6月,2月份已经足额缴纳的,多缴部分可以按规定抵缴后续应缴的医保费。
“原则上减征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缓缴,减征期满后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所有应缴医保费用须在2020年12月底前足额缴纳,减征和缓缴期间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据悉,长沙县本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征惠及近1万家企事业单位,预计减轻参保单位负担超1.5亿元。
来源:红网
作者:罗展 黄伟英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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