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公参民办学校新生学历教育学费最高不得突破15000元/生·期,每期学费在上年(学段)基础上涨幅不得超过20%”——日前,长沙市发改委和教育局发布《关于长沙市2019年秋季公参民办学校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长沙公参民办学校学费的标准及涨幅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有效期为3年,公参民办学校原自定的2019年秋季学费标准高于发改、教育部门制定的最高限价标准部分,冲减2020年春季学费。没达到办学规模或办学成本超过15000元/生·期的公参民办学校,可依申请根据成本监审情况重新核定学费收费标准。此外,公参民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不以盈利为目的据实收取,报市或县发改部门备案后执行。
据了解,公参民办学校是指依托公办名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即“名校办民校”,是长沙民办教育的特色。近年来,公参民办学校依托与名校合作的品牌、师资和教学管理资源,得到了健康有序发展,满足了社会多层次需求,逐渐成为公办学校的有效补充。
长沙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轮学费规范涉及长郡、雅礼、一中、师大附中等公办学校参与办学的多所民办学校。而此次结合实际对办学成本进行收费规范,既保证了义务教育阶段办学非营利性公益至上原则,又给予民办学校适度发展空间。“整个过程中,发改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定价程序进行,包括成本监审、征求意见、集体决策等。防止因学费过度上涨导致变相‘以钱择校’的教育不公平,坚持了教育公益属性。”(黄京 杨斯涵)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杨斯涵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