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28日讯(记者 岳瑾 通讯员 赵洁)“受新冠肺炎影响的单位和职工可申请缓缴或缓还住房公积金!”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疫情期间阶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通知》明确,2020年6月30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直接向缴存管理部或铁路分中心提交缓缴报告,或在3月1日后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申请缓缴。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2020年7月起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按照《长沙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办法》(长金管委〔2018〕9号)文件执行,经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缓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未能正常偿还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通知》明确,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已扣罚息将退回至主借款人还款卡),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同时,职工办理有时限要求的业务,且办理时限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的,允许顺延6个月办理。
全面开放线上业务办理 着力保障单位和职工缴存
此外,《通知》提出,疫情期间,建议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城市服务”板块、“我的长沙”APP查询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信息。
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偿还本中心贷款提取、租房提取六大业务(铁路分中心暂未开通)。
缴存单位可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在线办理单位职工变更清册、补缴、基数调整、汇缴、新增或修改职工手机号码、单位基本情况查询、单位明细查询、职工基本信息查询、职工明细查询及相关业务。
“疫情期间,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着力加强网上服务渠道建设,全力保障网上业务受理及办理。”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附:通知全文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通讯员 赵洁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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