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1月22日讯(见习记者 罗辑学 通讯员 肖强)1月22日,长沙交警公示2019年度持有A1驾驶证被降级人员名单,2019年度全市共有1588名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B型驾驶证)的驾驶人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或驾驶证,其中A1准驾车型驾驶证101本,A2、A3准驾车型驾驶证978本。目前,全市尚有864名持A、B型准驾的驾驶证因超分或逾期未审验等原因处于暂扣或停止使用状态,已由车管所依法进行公示,其中A1准驾车型驾驶证28本,A2、A3准驾车型驾驶证98本,驾驶人应持相关证件前往车管所办理注销及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降级或注销后,就不能再驾驶相应准驾类型的车辆了。2019年,长沙交警共查获准驾不符驾驶车辆上路违法共833起,2020年春运开始以来,已现场查获准驾不符及驾驶证满分的交通违法2起。
交警提醒: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的,依据《道交法》第一条第一项,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对驾驶证记12分。需要降级的,即使驾驶人未更换证件,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中也会显示驾驶证处于“超分”“暂扣”“逾期未审验”等不正常状态,属于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如继续驾车上路,将可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在加大路面检查和整治力度的同时,长沙交警也将全面受理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特别是针对已被注销A1大客车驾驶资格继续驾驶大客车上路行驶的,将一举查处到位,并严厉追究相关企业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责任。
因各类原因被降级的驾驶人如继续驾驶高级别准驾车辆上路,缺乏必要的驾驶资格和驾驶技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不具备驾驶资格,保险公司对商业险部分将拒赔,需由车主和驾驶人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因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质,遇交警检查或发生交通事故,更易诱发妨碍公务、交通肇事、制作假证等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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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辑学 肖强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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