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万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将于近日交付。图//潇湘晨报记者 谢长贵
红网时刻12月25日讯(记者 岳瑾 通讯员 肖日凡)今日,红网时刻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了解到,长沙市万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将于近日交付,总计1556套公租房房源,将解决3000余人的住房需求。
长沙市万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是长沙市2015年新批建的政府全额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雨花区洞井街道桃花社区桃花塅路,总建筑面积为96689.2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7894.43平方米,共有四栋高层住宅,总计1556套公租房房源,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项目的实施是一件符合国家大政方针的利国利民好事。该项目设施齐全,配套完善,设有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等,能够较好地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记者了解到,项目房源交付各区后,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户采取摇号选房的方式分配入住,由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实施。
有任何疑问,市民可以拨打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咨询。芙蓉区:0731—89965822;雨花区:0731—85881137;开福区:0731—84390075;天心区:0731—8512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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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8〕49号文件,公租房租赁补贴主要用于解决中低收入的本市城区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问题。一个家庭只能同时享受一种补贴方式。
长沙市城区城市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离异、丧偶或未婚,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要求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落户前为非本市城区常住户口、连续持有本市城区居住证满两年并实际居住的,落户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后可折抵两年),申请对象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要求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含),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要求持有本市居住证,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一年,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含),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审核程序
申请人须携带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的,为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接收申请材料并报街道办事处。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及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书面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申报信息。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验,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向长沙市公安、国土资源、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及长房集团等单位发送申请对象的核查信息,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核查比对后进行初审和公示,再提交资料给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核,报长沙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和公示。对审批合格的予以登记并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单。
申请材料、条件认定、审核程序等申请审核具体要求,按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政策执行。
补贴标准
1、现行租赁补贴标准为28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为15平方米,一个家庭保障面积总和不超过60平方米。
2、对困难程度不同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梯度补贴,低保、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租赁补贴分别为租赁补贴标准的90% 、80% 和50% ,即:25元/月/平方米、22元/月/平方米、14元/月/平方米;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补足至300元。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家庭补贴标准✖(保障面积 -被保障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3、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补贴标准为14元/月/平方米。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肖日凡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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