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母亲河畔,两岸绿树成荫;行驶在公路上,如在林中穿越,这样美不胜收的景色,在长沙会越来越多。11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 2023 年,长沙将基本完成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同步推进市、县级生态廊道建设,建成覆盖全市、互联互通、功能完备、景观优美的生态廊道体系。
根据《意见》,长沙将加强市级规划和资金支持,以区县 (市) 为实施主体,以增绿扩量、森林提质、生态修复为重点,构建“自然、多彩、连通”的生态廊道与山水林田湖草一体的健康稳定生态系统。
生态廊道将落子何处?《意见》明确,将依据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与城乡绿化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具体而言,生态廊道建设范围包括:河流两侧水岸线至第一层山脊线或平原区2公里之间,公路两侧至第一层山脊线或平原区1公里范围内,铁路(含高铁)两侧至第一层山脊线或平原区1公里范围内,机场周边20公里半径范围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影响的可建区域。
对生态廊道沿线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历史文化名镇(村)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将实施以保护和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生态修复措施,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旅游、科普宣教等重要节点,发挥生态廊道的整体生态服务效益。(钱娟)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钱娟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