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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人 10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2019-09-30 10:58:48 字号:

国庆前夕,一份惠及全市近13万低保与特困供养对象的“民生大礼包”悄然而至。记者从9月29日召开的长沙市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10月1日开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将双双提标。其中,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650元/月·人,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845元/月·人。此次提标是长沙全面实施城乡低保一体化后,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首次同步提高。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提高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50元/月·人提高到650元/月·人。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1.3倍执行,从715元/月·人提高到845元/月·人。

此次提标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均救助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现有低保对象4.8万户9.4万人,全市特困供养对象共29867人。

此次提标也意味着,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对象实现政策性脱贫。目前全市兜底对象为13793户29401人,月发放兜底保障资金910万元。提标后,全市兜底保障对象补助水平大幅提高,其中一类兜底扶贫保障对象标准由原来的550元/月·人提高到650元/月·人,二类兜底扶贫保障对象标准不低于335元/月·人,三类兜底扶贫保障对象实施补差救助,兜底扶贫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也适时启动。据介绍,针对今年物价持续上涨的实际,为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长沙启动了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按20元/月·人发放,全市已连续发放4个月,发放资金990万元。(匡春林)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匡春林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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