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党委动员会召开,标志着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
根据长沙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共统筹安排8个市委巡察组,采取“一拖二”工作方式,对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民宗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人居环境局、市信访局等1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突出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深入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特别是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产业项目建设年”“营商环境优化年”“扫黑除恶”等工作要求方面的情况,查找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及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根据安排,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月,时间从即日起到10月底。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等,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李静)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