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长沙海关获悉,据海关总署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于8月20日起正式生效,对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书格式进行了大幅调整,为企业提供了更多便利。据悉,截至8月25日,长沙海关共向企业签发454份新版证书。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首个、也是最大的自贸区,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是开展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我国出口产品可凭借证书在东盟国家享受相应的关税优惠,是确定产品关税待遇、证明产品品质、进行贸易统计等的依据。”长沙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新版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与旧版相比签证更为便利,如:升级前只能由出口商作为证书申请人,升级后出口商或生产商均可作为证书申请人;旧版证书商品项数最多只能填20项,新版证书货物项数可不受20项限制;旧版证书必须注明生产商信息,新版证书不再作此要求等。(卜岚 李璇)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卜岚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