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湘都市报记者接到不少读者反映,长沙街头出现了一群神秘的“摄影师”,他们专盯路面车辆,一旦发现违停等情况,就会用手中的相机快速“取证”,然后到相关部门举报,以此获取奖励,“每月收益相当可观”。
自今年长沙“星城园丁”上线以来,交警部门每月都会收到不少违法举报,这对驾驶员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但同时也引发不少争议。有业内人士提出,随手拍违章要加强引导,使之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李成辉 龚怡菲 覃久凌)
路边临停遭遇神秘“摄影师”
8月15日上午,长沙的黄先生送小孩去银双路的某培训机构,楼上下来发现一陌生男子正用相机对着自己的车子拍照。黄先生便上前询问情况,没想到对方见黄先生过来,立马停止了手里的活,快速离开了现场。
黄先生有点纳闷,旁边一店主告诉他,这是“老手”,几乎天天在附近蹲点,“只要看见有车违章就会上前拍照,然后举报给交警以获取奖励。”
8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银双路美林银谷小区附近走访发现,不到两百米的路段上,集中了四五家培训学校。“这里市场很大。”不少美林银谷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小区附近至少有五个人,他们勤快得很,几乎每天的早晚高峰时段,都会在这里“值班”拍照。
“最无聊的是,接人甚至人在车里他们也拍。”这一点,让车主们难以忍受。
不少路段均有“摄影师”身影
不止银双路,其实在长沙不少路段,都活跃着他们的身影。
今年6月6日,在银行上班的长沙市民曹先生收到一条违章短信提醒。自以为开车还算“规矩”的他,马上赶到交警部门核实情况,通过调取监控照片发现违章地点是在迎新路青园小学附近的一个拐弯处。
“当时右边有一辆车别着我,因此压到了实线上。”曹先生说,违章地点并没有监控摄像头,“而从照片的角度看,应该是有人在后面拍的”。
而长沙王先生的遭遇与黄先生如出一辙。7月25日上午8时许,他将车子停在德思勤后面的迎新路上购买早餐,三分钟后发现有骑电动车的男子正用相机对着他的汽车拍照。王先生立马上前制止,但对方二话没说直接离去。
“摄影师”或受举报违法有奖驱使
那么,这些“摄影师”为何如此热衷拍违章呢?
原来,今年3月份,长沙交警依托“星城园丁”APP开通了一个“随手拍”车辆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只要通过“星城园丁”APP,每位长沙市民都可以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如参与巡逻防控、交通违法举报等,并可获得奖励积分用于购买、兑换商品。
值得一提的是,市民还可通过APP举报交通违法,所举报问题一经交警核实,可在7个工作日后领取举报奖金,其中,举报违法停车奖励30元/次,举报占公交车道奖励30元/次,举报实线变道奖励30元/次,举报闯红灯奖励50元/次等等。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上限1500元。
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上限为1500元,但“职业”举报人可以通过注册多个账号的行为来获取更多的奖金。
热议
不能把“随手”变成“职业”
长沙市民孙先生表示,群众举报可以让市民参与交通管理,在一些监控盲区以及警力覆盖不到的地方对交通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让长沙的交通更加通畅。
市民刘小姐也觉得这种监督很有必要,“如果没有违章,就不会有人拍,既然有这条规定出来,那有人做这么个事,那也无可厚非。”
“‘鼓励举报’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举报者故意诱使司机违法,从而进行拍照并获取奖金,出现不良举报的行为。”从事律师工作的王先生认为,应该出台相应的措施进行引导,这样既可以鼓励特定群体更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又能避免使其沦为少数人的“职业”,变成他们的营利手段或者是谋生方式。
交警
群众举报内容会严格审核
“群众举报是长沙文明交通创建以及交通管理一个重要的补充部分,通过社会和群众监督来实现社会齐抓共管、社会协同共治。”
长沙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并非群众一举报就会被录入处罚系统,交警部门会对群众举报的视频进行受案、立案、证据审核,只有符合非现场违法证据规定的,才会予以采用。
该负责人强调,为防止有专人从事拍违章行为,他们还专门制定了相应规定,每人每月奖励金额1500元封顶,并划定了有效举报路段和区域,且已被交警部门抓拍的违章不计入奖励范畴。
此外,如果车主对于处罚存有异议,可以向交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在接到申诉后60天内作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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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试水“随手拍”
广州曾被叫停
记者检索发现,目前已有多省市出台了类似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机制。
2017年,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发布 了“随手拍举报”信息。市民举报视违法情形,最低奖励20元,最高10000元。
2018年5月份起,哈尔滨市交管部门创建了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平台,市民可向交管部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每件交通违法的奖励金为10元至40元。
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广西南宁市民在市区通过“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每月有机会获得最高600元的奖励。
2019年初,“无锡交警”微信公众号推出“交通违法随手拍”板块,鼓励和引导市民实时举报,自上线运行以来,每天收到市民抓拍违法行为200余起。
当然,“随手拍”也有被叫停的先例。2003年7月,广州警方发布通告称:“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广州市民,都可在指定路段对来往机动车辆的违章行为进行拍摄,而所拍照片经过交警部门确认后,可获每张20元的奖励。”
2004年3月,广州交警根据群众拍摄的交通违章照片,认定车主有违章行为,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但随后车主以“行政违法行为证据须由执法机关获取”为由上诉,同年12月,广州市中院终审裁定该车主胜诉,认为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并指出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只能作为该车主涉嫌违法的线索,而不能直接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证据。
最终,广州交警不得不叫停“随手拍”。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成辉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