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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养犬行为岂能听之任之
2019-08-09 10:02:29 字号:

  长沙某小区附近接连发生恶狗伤人事件,物业迅速挂出了横幅进行提醒。  网友小千  供图

长沙某小区附近接连发生恶狗伤人事件,物业迅速挂出了横幅进行提醒。  网友小千 供图

《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行已有3个多月时间,《条例》详细规定了养犬行为规范及各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

为何至今,在城市中仍大量存在不给犬只打疫苗、办理犬证,出门任狗随意乱跑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呢?不少市民认为,狗多成患,除了养犬者缺乏道德、无视规则外,相关部门没有有效履行职责也是一个原因。

市民:盼条例真正实施

说起不文明养犬的事,家住岳麓区梅溪湖金茂府小区的王女士就很气愤。

她告诉记者,小区内不少业主养了狗,遛狗时经常不牵绳。那些狗体形比较大,看上去就让人感到害怕。王女士特意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发现有些狗是比较凶猛的烈性犬。小区内孩子多,这些没牵绳的犬只给小孩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业主向物业反映过多次,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养犬行为,都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记者查询发现,关于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

在小区中,遛狗不拴绳,拴绳不牵着,出门不给犬只戴嘴套,不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排出的粪便,放任犬只噪声扰民……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可谓屡见不鲜。而市民在进行投诉时总是要将物业指责一番。他们认为,正是物业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和劝导,才导致小区狗患成灾。

雨花区新城新世界小区一期与二期有流浪狗及不文明养狗的问题,市民认为这是社区和物业宣传不到位所导致;芙蓉区文艺新村小区9栋有个住户在家养了狗,每天早晚都在叫,严重扰民,物业一直都没有弄清楚是哪一户的狗……

8月5日万象凯旋湾狗咬伤小孩事件中,受伤孩子的父亲吕先生认为,这条狗咬人之前在小区里面流浪了数小时,物业工作人员如果及时将狗赶走,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管理者:心有余而力不足

针对一些市民的指责,连日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及物业公司。他们称并非没有进行管理,只是管理起来有心无力,效果很不理想。

《条例》规定,乡镇(街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村(居)委员会协助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劝阻,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那么,作为居民管理的基础单元,街道和社区及物业在犬只管理方面的工作又开展得怎样呢?九道湾社区主任王强告诉记者,因为社区没有行政执法权,更多的只能是劝导以及开展宣传,但是这对居民的影响很有限。

九道湾社区辖区的万象凯旋湾小区物业经理邹勇向记者澄清,8月5日恶狗伤人事件中,当物业人员发现那条阿拉斯加犬进入小区后,物业以为是某位业主的狗,在业主群里发了通知,要求业主前来将狗牵走。邹勇说:“我们也不敢随意打狗,一来这会刺激狗变得更有攻击性;二来怕养犬者来闹。而且一旦狗的价值超过5000元,打死一条狗就可能变成刑事案件。”邹勇认为,因为没有执法权,这让物业的劝导变得没有意义,效果非常差,“2018年我们发了通知要养狗业主前来物业登记信息,但一年下来只有11位业主前来登记。”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养犬问题,物管处对各物业公司提了四点要求:一是宣传要到位;二是温馨提示要到位;三是对违法及不文明行为劝阻要到位;四是有条件要提供专门的遛狗场所。但这些要求并没有列入对物业公司的考核中,因此约束力相当有限。

公共场所不文明遛狗屡见不鲜

除了小区外,一些公园、广场、风光带、商场、餐厅等公共场所不文明遛狗现象也屡见不鲜,市民呼吁,职能部门应该负起责来,还公共场所一个清净的环境。

市民关于公共场所不文明遛狗的投诉主要是遛狗不牵绳,任狗随意乱跑,任狗随意排泄后不清理等。《条例》规定,城管部门应该查处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及占道进行犬只经营活动。那么,城管部门在这方面的查处情况如何呢?

市城管局市容秩序监管处处长杨力沙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发现有影响市容环境的养犬行为,都会当场制止。但目前更多的是宣传教育,只有拒不改正的,才会按照《条例》规定处以罚款。目前,关于落实《条例》规定职责,市城管局已经制订了贯彻实施方案,并将通过执法检查来督促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共同促进文明养犬。

《条例》还规定,城管部门应指导和监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记者调查发现,除了《条例》明令规定禁止犬只进入的烈士公园、橘子洲景区和麓山景区做得比较好,其他大部分公园和风光带,犬只都可以自由进入,这些地方不文明遛狗的投诉也比较多。一些开放性的公园如松雅湖公园、尖山湖公园、月湖公园等遛狗现象比较多,如西湖公园,虽然设置了犬只进入标识,但由于劝导相对不是那么严格,仍有人在公园里遛狗。至于广场等公共场所,城管局工作人员透露,由于很多广场和周边没有明确的界限,加上犬只禁入标识也没有统一标准,这些地方基本上没有设置犬只禁入标识。

公共场所狗患多见,一些市民认为主要是违法成本太低,建议职能部门对照《条例》,动真格,进行处罚。还有市民认为,狗患已成为影响城市文明的课题,建议加强管理,构建一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体系。(邓艳红 高佳)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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