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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警方破获“7·30”故意伤害案
2019-08-03 12:16:31 字号:

芙蓉警方破获“7·30”故意伤害案

7月30日凌晨1时20分许,一女子在长沙市韶山北路窑岭北公交车站准备打车时,一名陌生男子从其背后持锐器将其捅伤,男子随后逃离现场。女子被捅伤的视频引起社会大众关注,案发后,芙蓉警方随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8月2日凌晨4时许,芙蓉警方专案组民警在江西萍乡市将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2岁,河北石家庄人)抓获,成功破获7月30日凌晨发生在韶山北路公交车站的故意伤害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无正当职业,无经济来源,7月30日凌晨1时许,刘某饮酒后感觉心中压抑,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见受害女子杨某某在公交车站候车时,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受害人后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监控视频显示,女子倒地之后,一辆的士正好从受伤女子的旁边经过,虽然这辆的士车进行了短暂的停留,可是司机并没有下车,而是向前方继续前进。随着视频在网上的的传播,不少网友质疑这名的士司机为什么不下车救这名受伤的女子。而实际上,正是这位的哥拨打了110、120,并且在警方到来前,一直守护着受伤女子。

据这名的士车司机透露,7月30日凌晨,他在打车软件上接到了这名女子的出行订单。当他行驶到韶山北路窑岭北公交车站附近,发现了一名倒在地上的女子。因为当时无法确定是不是自己订单的乘客,以及不清楚女子是否醉酒,所以他继续往前开。随后他拨打乘客电话时,乘客向他求救,他马上返回,同时拨打了110、120。为了防止发生二次事故,该的哥就将车停在女孩身前,打开大灯和双闪加以保护。直到该女子被送上救护车,的哥才驾车离开。

另外,记者从受伤女子就诊的湖南省人民医院了解到,伤者系右臀部被刺伤,有一处伤口,伤及卵巢和小肠,并非网传的“子宫破裂”。手术已完成,伤者生命体征较为平稳,仍在留院观察。(邓艳红 蒋新慈)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蒋新慈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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