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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家“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成立
2019-03-01 09:32:15 字号:

长沙公证处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时,就与公证结下了不解之缘:一份出生公证,向世界宣告“我来了”;当他参加工作、创办实业时,一份合同公证为他保驾护航;当他步入垂暮之年,一份意定监护公证,让他老有所养、家庭和睦……

可以说,公证伴随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过程。目前,长沙公证处正着力全面推广家事法律服务,其中“绿色继承服务”将很好地摆脱传统公证模式,把公证服务延伸到证前证后。伴随着我省首家“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也预示着以往“以证换证”的传统模式被彻底颠覆。

■通讯员 余蓉 李艾玲 易蕴涵 蒋媛媛 刘佳伟

记者 张浩

从传统公证到“立等可取”

长沙公证处已成老百姓维权厚盾

长沙公证处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其承办的业务范围包括各类法律行为的公证,如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如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等。

正因为公证机构的性质及其业务范围,长沙公证处一直以来扎根基层,为全社会出具公证文书,用心交上自己的那份“有温度”的答卷。

“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从遗嘱、继承等传统公证事项,到“立等可取”的涉外公证,到中央储备粮存粮现状、知识产权维权的保全证据公证,再到高速公路招投标、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摇号选房的现场监督公证,以及金融机构的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长沙公证处已逐渐成为长沙这座老城的维权厚盾。

“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成立

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不断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长沙公证处正式成立“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以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为宗旨,通过搭建专业工作平台,创新公证法律服务手段,集中解决家事法律问题,以期构建新型、健康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据了解,“家事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创新探索,为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注入了新内涵,预示了公证制度与司法制度的高效衔接与多元融合,将为人民群众开辟新的纠纷解决渠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长沙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将充分发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公证功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降低矛盾调处成本,有效保障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395号梓园大厦二楼

德政园房产交易大楼公证服务窗口地址:马王堆中路248号房产交易大楼三楼58号、59号窗口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服务窗口地址:晚报大道150号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5号窗口

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服务窗口地址:友谊路268号万芙锦城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7号窗口(89601755)

咨询与投诉电话:0731-85521512

微信:长沙公证处(扫一扫二维码,关注长沙公证处服务号)

七大服务

家事法律咨询:婚姻财产规划、抚养(赡养)方案设计、监护权行使与保障、遗产继承、家事信托等。

代为起草家事法律文书: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代为起草遗嘱、声明、委托、合同等各类家事法律文书。

家事公证:夫妻财产约定、离婚(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抚养(赡养)协议、收养(解除收养)协议、监护协议、分家析产协议、遗嘱、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家事信托协议等。

遗产事务执行:检验遗嘱,担任遗嘱执行人,召集遗嘱受益人,公布遗嘱;查明遗产,制作遗产清单,查明继承人资格、范围;清点、保管遗产,召集、主持继承人会议,促成遗产分配,代为办理遗产转移手续。

财富传承规划与执行:设计家族财富传承的方案;审查财产安排的合理性;评估财产流转的财务实现方式、税务负担;担任信托受托人,执行信托事务;担任信托监督人,对受托人开展监督。

家事纠纷调解:婚姻、抚养(赡养)、收养、监护、分家析产、继承、遗赠等各类家事纠纷调解。

家事辅助事务:根据当事人、人民法院、国家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实施与家事案件相关的辅助事务。

公证工作的主要意义及案例

家庭和谐的守护者

随着夫妻之间的财产结构日趋复杂,夫妻既有双方各自婚前财产,也有一方在婚后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财产,这种不稳定使得婚姻出现了诸多不稳定情况。

2018年4月,何女士来到长沙公证处咨询离婚协议公证的事宜。她与丈夫邹先生是外地来长创业者,已走过风风雨雨12年,如今公司走上正轨,资产积累增多,孩子也已升入初中。本是众人艳羡的家庭,却因丈夫出轨濒临破裂,何女士很矛盾,想离婚又担心影响到孩子。在听取了何女士的诉求后,公证员联系上了邹先生,经过进一步了解,知悉他与妻子何女士相濡以沫多年,感情一直很好,近几年因为孩子的教育及鸡毛蒜皮的小事争执不断,出轨对象是生意上的朋友,并无深厚感情。邹先生还表示,只要何女士不离婚,什么条件他都答应。知晓双方的想法后,公证员将何女士与邹先生约到了一起,从法与情的角度多番调解,并在双方要求下办理了一份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约定大部分家庭财产归何女士所有,让何女士放心。最后,双方破镜重圆,一段濒临死亡的婚姻被救活。

孝道传承的守护者

2015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首次提出了意定监护制度,201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目前,长沙公证处已办理十余件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有效促进实现社会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2017年10月,年过八旬的李老太向长沙公证处求助:“我无儿无女,老伴也走了,能不能让侄子作为我最后的依靠,管理我的财产,安排我的养老生活,万一有个紧急情况要确定治疗方案时,也有个能在手术同意书签字的人”。经公证员反复与李老太和其侄子沟通后,建议他们办理意定监护公证,以书面形式明确,在李老太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其侄子担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管理其财产,制定养老方案、决定医疗救治方式等等。

社会诚信的守护者

曾有一家人因家族企业股权继承纠纷对簿公堂,经法院判决后,一方继承了股权,但因其不擅经营,有意出让所继承的股权;而未继承股权的一方,则系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为了企业的运营及掌控,有意买下股权。经历了法庭内外的纠葛、吵闹,这家人的信任早已所剩无几。为了不让一家经营状况良好且规模不小的企业走向衰弱,经过反复思考,公证员向当事人提出办理公证提存来化解信任危机。

最终,在公证员的指导、监督下,双方签署了协议书,办理了股权转让款提存,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使得继承股权方拿到了股权转让款,未继承股权的企业实际经营者得到了企业,同时也让产生裂缝的亲情得到了弥合。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浩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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