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新学期幼儿园、中小学、高校等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月21日《新京报》)
新学期开学了,校园食品安全成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北京市教委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校长等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将有效保障学生“舌尖上安全”。笔者认为,“校长陪餐”理应成为共识和常态,要让孩子们吃得饱、吃得好,更要吃得安全,北京市此举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现阶段,很多中小学、幼儿园还不具备自己开办食堂供餐的条件,大都采用外送供餐的方式。然而,供餐企业良莠不齐,如果管控得不够严格,一部分供餐企业为了从学生伙食费中“赚取”更多利润,便会钻空子昧着良心使用价格低廉的过期、变质甚至发霉腐烂等劣质食材。而为了食品安全起见,中小学、幼儿园都一般不允许学生在校外用餐,集中供餐便有了一定的市场垄断性。由于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即便难以下咽,为了填饱肚子,学生们也只得囫囵吃下,严重威胁他们的身心健康。因而,加强对供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一切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很有必要。
北京市通知要求,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与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样一来,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十分明确,不存在相互扯皮、推诿责任的问题。校长为了保住“乌纱帽”、不受处罚,供餐企业为了保住供餐资格和社会声誉,都会想办法来保证校园的食品安全。而在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面,规定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诚然,校长等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不仅能亲身感受和体验饭菜质量的好坏,也能在现场了解到广大学生对饭菜质量的真实评价,而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也能在第一时间组织处理和处置,能让学生们吃得更加放心,也能让家长们放心。因此,“校长陪餐”理应成为共识和常态,但千万不能沦为形式主义,仅仅陪餐走个过场,而不是去认真履行职责,便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笔者认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除了“校长陪餐”成为常态外,还必须在校园食品的每一个环节严加监管,各地食药监、卫生等监管部门应从食材来源、制作和配送等环节实施常态化的监管,要经得起全面追溯。从农田到校园餐桌,只要发现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应在流通至下一个环节之前妥善解决处理好,防患于未然,坚决不能让问题食品进入校园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文/丁家发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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