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1月24日讯(记者 胡晓春 通讯员 黄军山)“凡是配套幼儿园,原则上政府均要收回,且均要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月24日,2018年长沙市城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整治工作总结会在市政府召开,会议对2019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多项惠民举措全新发布。
整治目标:
小区配套幼儿园均要普惠
会议指出,2019年整治工作目标是:到2019年底,凡是达到《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要求要配置幼儿园或控规有幼儿园规划的住宅开发项目,均应配建相应规模的幼儿园;凡是配套幼儿园,原则上政府均要收回,且均要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全市城区国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产权办证。
会议强调,2019年,不仅要加大移交整治力度,还要对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交而未办等方面进行整治。对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的,要严格按照长政办函〔2018〕9号文件关于补建的要求补建到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责令开发单位在后续其他项目中予以补足,无后续开发项目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建设予以补足,2019年应完成主体建设。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切实促使开发商配合整治工作。
将加大已收回配套幼儿园举办力度,各区县(市)政府要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统筹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对已回收且已开园的民办园,2019年春季必须实现普惠办园;对新建成的配套幼儿园,除配套小区生源较少且周边幼儿园可满足入园需求的外,均要在2019年秋季开园,并原则上要优先举办为公办园。各地要将新园开园计划报市教育局。
在国有校园产权办理方面,要进一步压实办证主体的工作责任,对“四要件”不齐全的学校,要加快各要件的办理;对“四要件”齐全的学校,要加快进窗办理,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权证办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探索集体用地上的学校产权办理工作。
回顾2018:
全市已建配套园已移交298所
通过一年的整治,全市已建配套幼儿园移交累计达298所,与国发〔2010〕41号文件发布之后建成的配套幼儿园的数量234所(不含涉法涉诉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9所幼儿园)之比达127%;其中内五区和高新区共移交253所,长望浏宁四县市共移交45所。全市国发〔2010〕41号文件发布之后建成但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173所,在整治后移交146所,完成比为84%;其中内五区109所全部移交,高新区移交2所,长望浏宁四县市共移交35所。
校园产权办证方面,有96所学校(幼儿园)已办证,办证201本;有21所学校(幼儿园)已进不动产登记窗口,涉及权证57本。全市尚未进不动产登记窗口的1499栋建筑物、329所学校中,有819栋建筑物、所涉168所学校“四要件”已齐全(即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土地权属、规划部门核准现状建设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认结构安全、消防部门确认消防安全),分别占需办权证总建筑物数和所涉学校数的55%和51%。国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权证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量已完成70%左右。
实时背景:
国办发文 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近日,教育部召开2019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
通知指出,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通知强调,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来源:红网
作者:胡晓春 黄军山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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