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一名家长日前向长沙市民热线12345反映,他的小孩在雨花区韶山路某省直单位机关幼儿园就读。就读期间,家长被要求交了一个逻辑GO的费用1200元,后来又要求交一个蒙试班的费用1400元。这名家长表示,不清楚幼儿园具体收的是什么费用,当时是通过家委会成员扫码缴纳的,也没有开具相关的费用收据。
“整个没有任何收据。如果家长不交的话,那些课程要用到这一些教材,如果自己的孩子没有购买,上课就不能参与相关课程。”这名家长希望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处理收取相关费用未开具任何收据的问题。
记者日前就此情况联系该幼儿园负责人,其称出差在外。她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幼儿园没有参与这类收费,而且幼儿园上课是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正常的课程安排,家长的顾虑是没有必要的。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幼儿园或学校家委会是促进学校与家长加强联系沟通的桥梁。如果这名家长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以家委会名义收取的这笔费用必然与商家产生了交易。依据《税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了交易行为,商家就应当提供相应发票,否则商家涉嫌偷税漏税,依法应当要予以追缴甚至处罚。家委会也有义务帮助家长得到发票,而且家委会的账目要清楚并定期公布,这样才能获得众多家长的信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