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5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李治明 彭伶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今,各类“美白针”“瘦脸针”受到不少爱美人士追捧,但如果不仔细辨别,你打的“瘦脸针”很可能是假的。
今天,天心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销售假医疗美容药品专案,检察院对12名被告人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在该案中,有夫妻俩通过微信平台购进医美整形等无批准文号、无中文标识的注射剂药品,并在朋友圈宣传销售招揽下线;有医美机构为吸引和回揽顾客,向顾客赠送来源不明的美容药品;还有个人非法私设美容“黑作坊”,无证为顾客注射美容针剂等。
案例1:夫妻、郎舅联手售假药牟利
邹某原是一家医美整形机构的产品营销员,他的妻子向某也在这家医美机构从事销售代理工作,两人知晓医美产品行业利润空间巨大。于是,2016年开始,两人分别从微信群里找购药上线,以比医美机构更低的进货价格从上线手中购进肉毒素、溶脂针、玻尿酸及减肥药等无批准文号药品,然后再通过微信朋友圈招揽下线。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2017年,邹某投资入股了一家医疗美容公司。有时客户来公司购买药品时,邹某明知妻子向某手中的药无批准文号,也将向某手中的药按正规药品销售给顾客。据查,邹某一共从向某手中拿了8万余元的药品对外销售。向某也经常带上自己的客户去邹某投资的医美机构进行注射,这样一来,她既卖了产品又帮助邹某做了业绩。
承办检察官介绍,邹某的上线旷某,负责进购无批准文号药品并在朋友圈宣传推广,其姐夫卜某则负责收发药品事宜。为逃避打击,卜某用虚假身份、虚假地址把产品邮寄给邹某,邹某再以“跑腿”或邮寄的方式销售给高某、周某等8名下线。从2016年至2018年4月案发,邹某赚取6%至40%不等的利润,两年内销售金额达40余万元。
案例2:私设工作室,非法为他人注射“美容针”
2017年上半年,高某跟随他人学习美容,给他人注射玻尿酸、瘦脸针等。同年7月,高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开设了一家小型美容工作室,老板、员工都只有她一人。在该工作室,高某除了销售产品,她也为顾客进行注射玻尿酸、瘦脸针等。
高某是如何走上销售假药的不归路的呢?承办检察官介绍,多年前,高某与一个微信名为“凌坤”的人在酒吧有过一面之缘,便互加了微信。不久后,高某看到“凌坤”在朋友圈推广价格低廉的肉毒素等美容产品,于是主动申请成为他的下线。而这个微信名为“凌坤”的人实际上就是涉嫌销售假药的邹某。
今年4月,有客户发现高某所售产品既无批准文号也无中文标识,即向相关部门投诉。案发后,高某才知道“凌坤”的本名叫邹某。在得知同行的非法工作室被依法取缔后,高某为逃避监管,在半年内三次更换工作室地点。
案例3:医美公司为了促销,向顾客赠送来源不明的药品
周某是一家医美公司负责人,为保证顾客的回流率,周某明知邹某处的药品来源不明,还购进“粉毒”、保妥适和溶解酶等产品,以捆绑赠送的形式给顾客使用。
周某之所以从邹某处购药,主要是邹某的产品售价远低于市面正品进价,就拿保妥适来说,邹某的售价是1300元/支,而正品的市面进价是2400元左右。周某和邹某之间的交易往来也从不走公司账目,邹某还嘱咐周某要及时删除微信转账记录。
而案发前,有不少顾客向该美容机构反映,他们使用赠送的药品后效果并不明显。而周某仍然坚称这些药没问题,还说一般人不会送,只赠送熟客使用的。
处置:涉嫌销售假药,12人被提起公诉
近日,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对12名被告人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经查,这12名被告人所销售、使用的产品皆无中文标识、批准文号等,经长沙市食药监局认定,从被告人处查获的肉毒素、玻尿酸等医美产品均系假药以及不符合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从邹某处扣押的So Show减肥产品中还检测出“西布曲明”成分。
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被公诉的12名嫌疑人销售的药品均属于假药。该案中,邹某等人对外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并擅自给消费者使用、注射,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健康隐患。“西部曲明”虽能治疗经运动和饮食控制仍不能减轻体重的肥胖症,但因为有增加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风险,我国食药监局已于2010年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部曲明制剂和原料药。
经审查,12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涉嫌销售假药罪,且涉案产品大部分为注射针剂,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属从重处罚情形。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李治明 彭伶俐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