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昨日,市纪委通报了两起中小学学生食堂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天心区北塘小学挤占学生伙食费问题。2017年该校从学生缴纳的伙食费中列支教师伙食费,按照学生餐标7元/人/餐,共免收教师伙食费79420元。2018年9月,北塘小学校长汪国强受到警告处分。责成北塘小学在编教师补缴伙食费43450元。
浏阳市普迹镇普迹完小截留学生伙食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下学期至2017年上学期,普迹完小截留部分学生伙食费不入后勤账户,用于违规发放教职工津补贴、奖金共计10.33万元。2018年9月,原普迹中心完小校长张密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此两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中小学校长、学生食堂管理人员对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纪律要求不落地等问题。挤占、截留学生伙食费,性质恶劣,等同于从学生口中夺食,属于教育领域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务必从以上两起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立德为先、立学为本、立身为重。各级教育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办好学生食堂作为教书育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保本不盈利”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学生食堂管理制度,实行学生食堂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各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强化监管,对学生食堂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挤占、截留学生伙食费等侵害学生利益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实行“一案双查”,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