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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 长沙对100多万个普查对象进行调查
2018-10-15 15:35:3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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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天心区举办统计法治暨经济普查知识大比武活动,全区14支代表队近140人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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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雨花区在高桥大市场开展“走进四经普”第九届统计开放日活动。均为夏晓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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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芙蓉区开展四经普宣传进校园活动,大学生志愿者骑共享单车在湖南农大校园里宣传经普。

周丛笑 邓丽君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在长沙市有序开展。全市各级明确不等不靠的工作思路,及早谋划,精心部署,克服种种困难,顺利推动了各项准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昨日,长沙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长沙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正波就相关工作接受了专访。

问:开展这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经济普查就是摸清家底,搞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得怎么样、效益如何、地区间的布局是否均衡,了解各行业的发展水平、技术水平、收入水平,摸清人财物的配置是否合理,新兴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展得怎么样。

问: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问:这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也就是说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全市划分为3535个普查小区,组织6000余名普查人员,对100多万个普查对象进行调查。

问:这次普查的步骤是怎样的?

答:这次普查主要分四个阶段:2017年是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实施单位清查等;2019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当前正处于非常关键的单位清查环节。按要求,今年8月至11月,在普查登记正式开始前要对所有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摸清普查对象数量,对其进行GPS定位和登记基本属性指标。

问: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

答:这个问题,请普查对象不要担心,也不要有后顾之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在普查中我们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普查的内容有保密义务,我们也会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问:这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以及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市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是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的,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所以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都不得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进行修改,任何个人也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对于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当然,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应积极配合普查工作人员做好普查登记。

问:这次经济普查,在信息技术应用上有何突破?

答:为获取更为详实的信息,提高普查信息质量,在这次普查中,将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AD)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广大普查对象和基层普查人员的负担。

问:在这次经济普查中,如果有普查对象不配合或者拒绝、妨碍调查,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是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真诚希望所有普查对象都能够积极配合、支持普查工作,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报表。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此次普查中,如果普查对象有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普查资料以及未按时提供且经催报仍未提供普查有关资料等三类违法之一的,属于企业事业组织的,可以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个体经营户的,可以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2019年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

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这次普查以2018年12月31日为普查时点,现在距2019年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只有2个多月时间,时间非常紧迫。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普查工作已经进入单位清查攻坚阶段。”肖正波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倒排时间、倒逼进度,环环相扣、步步为营,做到月有计划、周有调度、日有记录,坚决全面打赢这场战役。

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获得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先进经验、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正确引导各类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据实提供数据,共同为普查工作聚集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各级各部门要将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普查工作机构,落实党政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各单位要将经济普查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司其职,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宣传部门要指导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做好文化产业单位的普查。财政部门要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按时落实工作经费和“两员”报酬,并负责对经济普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综治、城管部门要负责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等事项,利用网格信息化手段参与到普查工作中来。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要积极协助普查办开展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工作,齐心协力推动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进一步推动单位清查工作。单位清查是当前各级普查机构、统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紧紧围绕清查工作“全、准、实”的总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保证清查的各项工作落地生效。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和专业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清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依法开展清查。各级普查机构、统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和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一方面普查工作人员要恪守工作纪律,按时如实填报清查表,不得为加快进度、追求填报率而弄虚作假、省工减料。另一方面,各级统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编造、篡改普查单位,这要作为四经普的“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触碰。

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 个体经营户数量统计准确

目前,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紧张有序稳步推进。今年年初,长沙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市政府年度重要工作,成立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舒行钢任组长,2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了普查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市经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工作责任,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长沙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和《市级普查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等文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及内设机构工作组的具体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区县(市)、乡镇街道相应成立普查机构,明确普查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设立专门办公场所。

7月19日,召开了长沙市经济普查动员大会,对全市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7月11日召开市经普办成员第一次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完成好行政登记资料提供工作,共同做好单位清查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于7月底前完成商事主体证照登记清理专项工作,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个体经营户数量统计准确。市经普办专门向市政府请示,从工商和税务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以提高部门参与普查的力度。

建立县、镇、村(社区)级试点工作网络

开展普查试点,先行先试探索。普查试点是为了从整体上模拟普查业务流程、主要环节,认真总结普查组织实施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培养和锻炼普查队伍。一是学习先进经验,创新长沙做法。今年5月,市经普办组织相关人员赴国家专项试点地区杭州市和成都市,学习考察了两地普查试点工作经验,对我市普查试点的组织实施、“两员”选聘、数据处理等方面给予了很大的启发。二是配合省级试点,体现省会担当。5月至7月,市经普办积极配合省经普办在长沙县安沙镇开展了省级综合试点,成立了试点办公室,建立了县、镇、村(社区)级试点工作网络,落实了试点各工作组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这次省级综合试点投入50台PAD,共清查出单位867个、个体户3145家,试点结束后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问题和建议,为全省普查工作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三是开展市级试点,打造长沙样板。市经普办分别在雨花区东塘街道和岳麓区天顶街道开展了市级综合和专项试点。市经普办制定了《长沙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专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试点动员暨培训会议,成立了市级和试点地区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7月6日完成市级试点登记,共调查单位628个、个体经营户348家,抽样调查个体经营户55家,均达到试点的目的和要求。

全市共选聘“两员”5862人

选好普查“两员”,确保“主角”素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经济普查开展的主角,做好“两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市经普办全面完成了“两员”选聘工作。各地根据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两员”选聘工作。目前,全市共选聘“两员”5862人,其中:普查员4286人,普查指导员1576人;统一编印《单位清查工作手册》。为规范单位清查工作的操作流程,满足各级普查机构和“两员”业务操作的需求,市经普办统一编印下发了6000本《单位清查工作手册》。内容包括了整个单位清查工作流程,侧重实际操作性,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是单位清查工作中易携带、便参考的一本实用工具书;精心组织“两员”培训。6月8日至9日,市经普办召开全市四经普综合(专项)试点培训会议,对各区县(市)统计局相关人员及雨花区、岳麓区街道“两员”进行了业务培训。8月16日至17日,组织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业务培训会议,全面部署全市单位清查工作。会议对四经普单位清查办法、普查单位划分及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两员工作任务及管理、入户技巧等做了详细培训;力促“两员”经费落实。定期调度各区县(市)“两员”选聘和经费落实情况,目前市财政已发文下拨225万元市级“两员”经费。

启动“政府+社会”宣传模式

市经普办和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市级媒体协调会。全市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掀起了一个个宣传的小高潮,“传统媒体+新媒体”“政府+社会”的宣传模式让此次经普宣传效果尤为突出。市经普办在地铁2号线投放了经普宣传广告,在6路、9路、12路公交线路投放了经普车身广告,在省、市、区政府驻地公交站宣传栏投放了宣传画,在中心城区投放了社区经普灯箱广告。

各区县(市)、高新区经普办宣传活动精彩纷呈,全市乡镇(街道)政务大厅、村(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楼宇、小区电梯口,随处可见四经普宣传海报、标语、《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许达哲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清查宣传阶段,全市投放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广告,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手册、《一封信》等,各级报纸、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同步报道清查工作及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侧重对普查小区或楼宇进行全面抽查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重要一环,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

全面收集整理部门行政登记资料。7月以来,市经普办一方面组织收集了工商、国税、地税、市编办等15个部门共计218万条部门记录,并认真做好数据处理;另一方面将省局下发的18个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进行整理、分解并下发至各区县(市)。圆满完成了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8月28日全市共完成1545个普查区、3535个普查小区的划分及绘图,并成功加载到PAD。扎实做好了清查底册编制工作。8月下旬,各级普查人员克服全市集中休假、时间短、任务重、天气热等诸多困难。加班加点,通过单位的排重、人工合并、部门打标记等方式清查了100余万个单位,编制生成了包含40余万个单位和55万余家个体工商户的清查底册。制定出台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质量控制办法》。《办法》主要从日常工作与专项检查两个方面明确单位清查质量控制方法。日常工作重点检查“两员”配备、“地毯式”清查、单位赋码等工作的开展情况。专项检查侧重对普查小区或楼宇进行全面抽查,根据单位及个体户的漏登情况决定是否全面复查。开展了单位清查入户登记督查和调度。8月底,市统计局班子成员带队到各自联点区县(市)检查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地按时开展单位清查入户登记。9月至10月,市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汤建尧带队赴各区县(市)开展单位清查入户登记现场督查工作,重点了解了基层单位清查进度、普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了普查员上门登记流程是否符合普查方案要求,并就清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指导。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丛笑 邓丽君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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