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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已建配套幼儿园移交累计达143所
2018-09-18 09:34:20 字号:

长沙已建配套幼儿园移交累计达143所

长沙晚报讯(记者 岳霞 通讯员 邓琼)小区门口有没有“公办园”“普惠园”,是家有适龄孩子的市民最关心的“惠民工程”。今年初,长沙市规定,2010年11月21日之后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均需移交给当地教育局,办成公办园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将在今年内基本完成全市配套幼儿园的移交工作。记者昨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目前长沙市已建配套幼儿园移交累计达143所。

按照2018年的长沙学前教育工作目标,长沙市今年要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基本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公办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7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5%。昨日,继芙蓉区、雨花区、开福区、天心区之后,长沙市城区国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整治工作推进会暨岳麓区配套幼儿园移交签约仪式在岳麓区举行,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湖南公司等6家开发商代表分别与岳麓区教育局签订移交协议。

据了解,截至9月10日,岳麓区已与开发商签订配套幼儿园(含托儿所)建设移交协议共86份,已建成并完成移交的幼儿园共64所(含托儿所11所)。

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介绍,《长沙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长沙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按本办法规定建设和移交所开发项目的配套学校。配套学校原则上应与住宅小区首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根据规定,除国家规定服务半径内学位配建已满足需求的外,原则上12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幼儿园,125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小学,25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初中。未达上述开发规模的住宅项目,其配套教育设施由政府统筹组织建设,但住宅开发项目用地中有控规教育用地的,应从控规规定配建。住宅小区需配套的基础教育设施规模小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应按照专项规划确定的规模一次性建设。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管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后,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办成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或免租金委托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本次签约移交的9 所幼儿园名单

坪塘北片保障房配套幼儿园、万科金域国际配套幼儿园、万科金域缇香配套幼儿园、恒大御景湾配套幼儿园、恒大华府配套幼儿园、卓越浅水湾配套幼儿园、江山帝景配套幼儿园、晟通牡丹舸配套幼儿园、谷山庭苑配套幼儿园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岳霞 邓琼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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