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心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范围内出现的贩卖水果的货车进行排查。图/受访者提供
红网时刻8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 实习生 周琪)天气炎热,在居民区周边道路上,经常出现贩卖水果的货车,这不仅影响了城市道路的通行,还涉嫌货车“闯禁”。长沙天心交警大队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发现在芙蓉路浦沅立交桥附近靠近居民区的道路上,经常有“水果车”出没。
近日,天心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范围内出现的贩卖水果的货车进行排查。8月21日上午,在芙蓉南路与友谊路交会处,发现了一辆河南牌照的贩卖大枣的货车。
据了解,该货车司机姓张,20日晚上来到长沙。因闯禁和在禁止临时停靠的地方贩卖水果被交警拦下。记者问为何要在路边贩卖水果,张某说自己只是途经长沙,没有渠道贩卖到水果市场。天心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处罚:“本来是要扣6分罚200元的,考虑到你驾驶证里面只有6分了,再扣6分就开不走了。这里进行一个处罚,开一条,闯禁扣3分罚100元。”
截至发稿,八中队交警从20日起共查获“水果车”四辆。这类车在路边叫卖,引起过路的车主购买造成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自专项整治以来,情况好转很多。
八中队民警周畅提醒“水果车”车主,外地货车晚上10点到早上7点之间允许进入主城区。“商贩可以晚上10点以后进城,将水果摆在固定的地方进行销售,卖完后将车驶离城区,这样是不违反交通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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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交警查获两台占道经营大货车
8月20日下午4时许,岳麓二中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岳华路部分路段存在商贩占道经营的情况,既阻碍了交通的正常通行,又存在安全隐患。随后,民警对两台分别在岳华路银双路至桐梓坡路段、岳华路桐梓坡路至咸嘉湖路路段占道经营贩卖水果、蔬菜的大货车(车牌为豫QRV686/豫QE4972)进行了查处,并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批评。
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 实习生 周琪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骆一歌 周琪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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