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何金燕
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一纸司法建议函,161天执结22年“公职老赖”积案,获多方点赞。
建立正确期望值
执行终结22年积案
“激动、感动、感恩!法院采取铁腕手段结积案。6个月!22年……”近日,替当事人领取被拖欠数十年的执行款,代理人蔡健给芙蓉区法院执行法官杨骐铭发送一则266个字的感谢短信。
此案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3年前,武汉宝利德(远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常德市华安工贸实业公司、常德海外联谊会和常德市某党政机关诉至法院。
经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支付原告100万余元欠款。
22年过去,法院判决成一纸空文。原告不断信访投诉,期间更换多名案件代理人。
2013年,蔡健接手该案:“常德市华安工贸实业公司早已歇业,常德海外联谊会是社团组织,无履行能力;常德市某党政机关是最后的希望,却已换过多位负责人。”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10日,长沙中院采取交叉执行方式,指定芙蓉区法院执行该案。
“破案关键在于,打通交流渠道,寻找集合点。既让申请人充分了解执行的程序及风险,也让被执行人明白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颜斌说,助推申请人建立正确期望值,是“破案”第一步。
3月13日上午,蔡健第二次来到芙蓉区法院,“法官细细为我清算一笔债,或有希望一次性领取百余万元欠款,或盼着遥遥无期的400余万元本息。”
法官于情于理于法分析,3天后,申请人做出抉择:一次性领取欠款本金,放弃其它要求。
一纸司法建议函
161天啃下“硬骨头”
“申请人已建立正确期望值,第二步,就是攻破被执行人防线。”杨骐铭如实说。
3月14日,芙蓉区法院向常德市委、市纪委、市政府发送《工作建议函》,请求督促涉案党政机关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收到建议函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面谈解决方案。
6月23日,双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在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付执行案款145万余元,申请执行人自动放弃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等。
1月19日,芙蓉区法院立案;6月29日,案件执结。
161天内,蔡健来了3次法院,给法官发过31条沟通短信,“法院办案的智慧和魄力,当地政府重视的态度,让我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破解“公职老赖”案
亟须统筹和严厉追责
“目前,芙蓉区法院无一例‘公职老赖’案。”颜斌说,涉党政机关执行案明显减少,历史积案得以消化。
在全国政协委员、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看来,该案的顺利执结,不仅体现了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更彰显了在法治湖南建设中,党政机关尊重法律,敢于面对、勇于担责、积极履职,维护司法公信力的态度。
“政府走法治道路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带头尊重司法,认真服从和履行生效的司法裁判。针对少数持权傲法的人,俗称‘公职老赖’,亟须统筹和追责。”湖南师范大学法学教授黄捷指出,个别政府机构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且有规避执行、躲避执行行为的情况,法院要及时发出“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警示,可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亦可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行政机关要率先做法治模范。”黄捷建议,要构建司法执行的现代网络联动机制,尊重司法的文化氛围,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金燕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