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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的一封信

全市市场(场所)开办者和经营户:

当前,我国多个省(市、区)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湖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长沙市各项防控工作已按照统一部署有序展开,请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场所)开办者及广大经营户、餐饮经营者予以理解、支持、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市场(场所)开办者应加强日常管理,按照长沙市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行为。

二、各类市场(场所)开办者严格落实执行“日清扫、日消毒、日巡查”等疫情防控相关其他各项工作要求,并利用春节期间自然休市条件对市场(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大消毒。

三、全市所有经营户应提升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不采购、销售、存养、经营、贩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全市所有经营户应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切实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等制度,保证食品安全。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五、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各市场(场所)开办者要拒绝湖北车辆进入我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同时督促经营户,暂停与湖北客商直接接触,加强自我保护。

六、各类市场(场所)开办者及经营者发现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拔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查证属实将依法奖励!

长沙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2020 年1月24 日

来源:红网

编辑:陈佳卉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0/01/25/6648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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