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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纪检监察机关2018第一季度立案571件 处分228人

  红网时刻长沙4月24日讯(记者 熊晓宇)4月24日,长沙市纪委、市监委公布长沙2018年第一季度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情况数据。

  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6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39件,谈话函询460件次,立案571件,共处分228人。处分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23人,一般干部3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64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47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3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83.6%;第二种形态188人次,占12.8%;第三种形态49人次,占3.3%;第四种形态4人次,占0.3%。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占比图。

  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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