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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黄牛同被抓 长沙交警首次对“买分”消违车主实施行政拘留

因买分卖分违法行为,“黄牛”刘某(左二)和车主欧阳某某(右二)均被行政拘留。长沙交警供图

漫画/余宁山

  长沙晚报记者 刘琦 通讯员 肖强 实习生 赵梦琪

  因为买卖驾驶证记分,“黄牛”刘某与车主欧阳某某双双被拘留。昨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了这起通过非法中介买卖驾驶证记分案件。记者了解到,目前,二人因买分卖分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这也是长沙首起对买分车主实施行政拘留的案例。

  车主出“高价”,“黄牛”心动了

  今年1月4日,欧阳某某到交警处罚窗口办理交通违法业务时,遇到了自称能够“专业了难”的刘某。“我这里有一起高速上超速的交通违法,要记12分,但是我不想重考科目一,你可以帮忙处理掉吗?”欧阳某某开出了3800元的“高价”,这让刘某心动了。

  “就在帮欧阳某某‘了难’的前一天,刘某刚刚在自助设备上为两台车处理了记分总计11分的交通违法。次日,他又帮欧阳某某处理了12分的交通违法,数据异常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余志敏介绍,数据分析发现,刘某是“黄牛”的可能性非常大。因此在4月16日,民警对其进行了传唤,在岳麓交警大队附近将正欲收分卖分的刘某控制。“今年1月,刘某在处罚窗口帮欧阳某某处理交通违法时,民警反复确认高速上超速时是不是他驾车,他声称当时就是他开的。但是在4月17日的审讯中,刘某承认他当时和欧阳某某一起说了谎。”余志敏告诉记者,当时刘某还按民警要求手写了“本人申请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理申请,并在相关处罚询问笔录、处罚决定书等文件上签名捺印,按程序处理了这条违法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上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原来,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欧阳某某和刘某一拍即合,商定刘某负责为欧阳某某处理这条记12分的违法记录,欧阳某某支付3800元,并缴纳罚款1500元。本来是想当中介赚差价的刘某,看到欧阳某某出价高且要求“马上办”,遂决定用自己的驾驶证帮其“了难”,未曾想被公安交警部门掌握了证据。

  别贪小便宜!买分卖分均违法

  记者从长沙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净化交管窗口办事环境,民警在严控窗口非法中介扰民的同时,针对典型违法开展针对打击。今年4月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牵头对一次性记12分的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进行全面梳理,通过重点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及重点群体的大数据碰撞,主动发现异常业务,着力开展精准打击。

  买分卖分时,两人交易过程“你情我愿”、各取所需,自认为不会留下破绽和把柄,却没想到在大数据的“火眼金睛”下,违法操作无所遁形。办案民警介绍,刘某曾有多次收分卖分违法行为,通过低价收入、高价卖出,从中赚差价牟利。据了解,两人非法交易处理的交通违法,将被依法撤销处理结果,恢复未处理数据。欧阳某某投机取巧“买分”处理交通违法,不仅白忙活,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余志敏提醒,交通违法处罚是针对违法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接受处罚的驾驶人将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也将为车辆违法期间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承担责任。追逐利益买分卖分为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记录不仅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更是违法行为,提醒广大市民勿贪图小便宜而违法。“如果交通违法由他人产生,而部分市民贪图小利将驾驶证闲置分数卖给他人,可能会使公安部门对交通违法的打击不到位,同时买卖双方也十分容易上当受骗。”余志敏说。

  相关案例

  案例1 “黄牛”招揽“生意”当场被查

  2017年8月,在雨花交警大队办事大厅,两名男子在人群中走来走去,逢人就问“要不要买卖驾驶证分数”,还发放小卡片。接到市民举报后,民警将两人带到了大队执法办案区。“刚刚入行,平时主要是在外面发小卡片招揽客户。”宁乡男子姜某介绍,因为“生意”不好,他才跑到交警队来找客户,没想到刚一来就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了。姜某发放的小卡片上写着“提供汽车一条龙服务,可代办上牌、违章处理等业务”。

  案例2 “了难”人员卖“保险单”被处理

  2017年12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一起伪造、买卖机动车道路交通强制保险单,骗取受托人钱财的典型违法案例。两名涉案“了难”人员魏某林、姚某(女)均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其中,姚某在3个月前就曾因伪造、买卖企业证明文件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交警说法

  买分卖分,为何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有“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长沙公安交警部门提醒,买分卖分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对卖分人、买分人和中介人员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黄牛”频出没现象,长沙公安交警不断加强内部规范和硬件防控,主动作为,用好法律手段打击此类突出违法。一是在闲散人员集结的交警支队前坪新增四个高清视频监控,主动发现可疑人员,主动出击清理打击;二是安排民警加大院落的巡查力度,强化震慑效果;三是对重点人员后台排查建档,对存在招揽、搭讪办事群众的“代理”嫌疑人进行训诫谈话;四是发现并接收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典型违法。此外,交警处罚窗口的“刷脸神器”也有效打击了“黄牛”的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为你支招

  去年,湖南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记分试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湖南公安机关对驾驶人记分规定进行了有益探索,推行“满分办结”制度。同时,《意见》指出,将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违规行为,对同一车辆有3个以上驾驶人接受处理,或同一驾驶证处理3辆以上车辆违法行为的,将重点关注。

  根据《意见》,驾驶人记分在12分至23分,只需要一本合格的驾驶证,记满12分并交纳罚款,参加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对剩余的交通违法记录全部免分处理;驾驶人记分超过24分,只需要一本合格的驾驶证,记满24分并交纳罚款后,由公安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开具学习考试通知书(科目一、科目三考试),该车辆的其他违法记录全部免分处理;如果被记满12分的是A1、A2、A3、B1、B2驾照,会导致驾驶证降级。此外,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允许对一辆车进行“满分办结”。

  星城夜谈

  纵使“你情我愿”

  法律绝不容情

  肖应林

  投机取巧,聪明反被聪明误,交通违法者欧阳某某和“黄牛”刘某对此作了现实注脚。一起高速公路上超速的交通违法,由于二者均怀揣“小算盘”,结果付出了代价:不但交通违法记录未被处理掉,还因买分卖分被行政拘留并罚款。直叫人长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事实上,两名当事人还真是“早知今日”的。众所周知,开车上路,出现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行为,都是违反交规,是要受罚的,买分卖分处理违规也是违法行为,要被严厉打击和处罚。可是,他们明明知道,却要以身试法,钻制度的空子。非常有意味的是,他们这么做居然还是“你情我愿”,联手谋划,自以为天衣无缝,殊不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交警部门的专业、细心、尽职之下,在现代科技手段强大威力之下,任何伎俩都会一戳就穿。

  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交通违规、买分卖分,是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有其一就要受罚,二者并存,处罚更重。现在,有车有驾照的人越来越多,但愿大家熟记交规,敬畏法律,别再做投机取巧的蠢事。要始终牢记:违法了,即便违法者之间你情我愿,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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