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下月起施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

  本报长沙讯 为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加大工业项目有效投入,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实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的实施意见(试行)》(长政办发〔2017〕6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提出,在长沙市范围内,推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方式分为弹性年限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年限出让即根据工业用地产业生命周期和企业发展状况,在法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范围内,实行差别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出让。工业用地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50年期的基础上,新增20年期和30年期两种出让年限。

  本报记者 刘李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时政
  • 经济
  • 民生
  • 区县(市)
  • 园区
  • 税务
  • 教育
  • 公安
  • 交通
  • 质监
  • 食药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H5
  • 综合专题
  • 印象长沙
  • 活动招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长沙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