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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将引进培育2000名紧缺急需人才

  本报10月24日讯 长沙市要全力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国家创新创意中心、国家交通物流中心,加快聚集与这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紧密契合的紧缺型人才,显得尤为紧迫而重要。为此,“长沙人才新政22条”提出实施“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未来五年,重点在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社会民生等领域,引进培育2000名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日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从需求目录编制、市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申报认定及奖励补贴等方面构建了一整套集聚紧缺急需人才的政策体系。这项政策涉及哪些方面?如何精准落地?较之以往有哪些改进和创新?带着上述问题,记者专访了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每年发布人才需求目录

  “在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中,按照《细则》的规定,紧缺急需人才是指2017年6月21日后来长沙创新创业,为长沙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社会民生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的人才。”该负责人介绍,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每年将定期编制发布《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作为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养和认定的依据。从内容上看,需求目录将涵盖紧缺急需人才的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岗位要求、紧缺程度、薪酬范围以及行业单位有关信息等,同时研究并预测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类紧缺人才产业分布、供需数量、专业构成等情况。发布时间为当年4月份。另一方面,对于新引进的、所从事岗位在其申报当年度《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内的人才,细则明确将给予相应的支持政策。

  奖励补贴需经专家评审

  “市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的申报认定工作具体流程上,主要有申报、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审定公示、资金拨付、发证等步骤。”该负责人介绍,专家评审环节重点就技术技能、作用发挥、紧缺程度等情况进行集中评审打分。按照得分排名,以2∶3∶5的比例,确定享受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三个层级奖励补贴的建议人选。

  申报市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申报单位和申报对象须满足相应条件:首先,申报单位应是人才所在企业或市属高职以上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其中企业应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并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其次,申报对象须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D类人才标准要求,从事岗位须在其申报当年度发布的《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内,在长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的股东。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任洁露 吴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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