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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提车成历史,捆绑销售喊停

长沙的汽车销售异常火热。长沙晚报记者 邹麟 摄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金)加价销售、必须店内买保险、异地划算的车买不了……随着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买车时遭遇店大欺客受气,也成为许多车主购车时的不愉快记忆和工商投诉的热点。7月1日,我国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全面实行,新规有哪些亮点?如何避免4S店店大欺客?消费者如何看待新规的实行?

  A现象

  汽车销售及售后成长沙工商投诉之最

  近年来,随着汽车产销量不断增加,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过亿,大家正享受汽车社会带来的便捷。长沙汽车行业更是蓬勃发展,引进了大量世界知名汽车品牌落户长沙,形成了9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较大的汽车销售集团。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长沙有品牌授权的汽车经销商(4S店)220家,授权经销商网店达到1106家。2016年,累计完成乘用车(新车)销售80.4万辆,二手车置换交易37.5万辆。

  然而,快速发展的汽车消费市场和相对滞后的汽车服务提升能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广大消费者对汽车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不高,汽车消费的投诉量逐年递增。

  根据长沙工商12315热线和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统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长沙工商12315热线、湖南投诉在线共受理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投诉2150多起,占总投诉量的10%,在所有商品和服务的投诉量中居于首位。

  “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是汽车消费投诉的三大热点。”长沙市工商局副局长潘虹告诉记者,内容涉及霸王条款、不正当竞争、订金纠纷、强制消费指定购买商业保险、三包承诺不兑现、变相涨价乱收费等方方面面。

  记者了解到常见的问题主要包括:一些新车由于汽车质量不过硬,加上售后服务不到位,刚过保养期就出现问题;部分汽车经营者售前误导消费者,一旦汽车交付出现困难或途中出现问题,经营者往往以各种理由拒不承担责任;还有某些经营者在新车销售过程中在随车附件上做文章,或者刻意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分析

  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欺诈消费成三大天坑

  虚假宣传是消费者购车时最常遇见的大坑,主要包括非4S店谎称4S店、汽车装饰虚假宣传、按揭贷款有利息谎称零利息等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

  长沙市工商12315投诉中心工作人员透露,消费者为了买得放心和安心,大多注重汽车经销商的规模和实力,偏重于在4S店购车消费。某汽车销售商抓住消费者这一心理,夸大宣传,谎称自己的车行是4S店,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增大购买意愿。比如,把桃纹塑料板装饰虚假宣传为实木装饰,以表明车辆装潢档次。还有就是汽车销售商与银行联合,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和印刷品广告,虚假宣传汽车按揭实行“零利息”,而消费者在办理按揭手续时需缴纳相应手续费,且手续费金额恰恰与按揭利息额相当或者更高,实质就是变相收取利息。

  同时,商业贿赂也是被购车族广为诟病的。部分汽车销售商和保险公司、金融服务机构、担保公司暗中勾结,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名,行商业贿赂之实。如某汽车销售商要求消费者到指定的保险经营机构购买商业保险,收取保险公司一定比例的返利款;受消费者委托办理购车按揭贷款时,收取银行或者汽车金融公司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在担保业务中收取担保公司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等。

  此外还有第三个坑便是欺诈消费。比如,捆绑销售,消费者购车时,有的商家故意在车价上做出让步,以低价吸引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但同时又要求消费者必须消费他们提供的其他产品或服务,以谋取额外利润;有的以加装部分设备及装饰为名,要求消费者在支付原车款的同时再附加一笔装潢费用,使消费者在无形中被商家捆绑了购买自由;还有的商家把汽车售后服务关联产品(如售后服务卡、洗车卡或保险经营机构的商业保险等)与汽车捆绑给消费者,消费者需高价购买经销商提供的该类产品;巧立名目收费。有的商家设置信息费、服务费、车辆出库费、上户抵押费、杂费等让人“眼花缭乱、不明所以”的收费名目,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C新规

  加价提车成历史,捆绑销售终喊停

  7月1日起实行的新《办法》对“加价提车”“捆绑销售”等常见问题进行了规范。

  对于长沙许多购买热销新款车的车主来说,加价提车可能是当初购车遭遇的“最霸王”的条款。新《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对此,许多车主拍手称快。

  家住珠江郦城小区的李先生,今年年初购买了一款刚上市的热销车型。谈到购车经历,他比较郁闷:“当初非常喜欢这款车。没想到定金交过了,新车上市后去提车,客服人员告诉我,现在这款车整个湖南省都断货,如果要提现车,他们要去外省调货,需要加价。”最终,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提车的情况下,他只得选择加价提现车。

  捆绑销售也是消费者在购车时的一大心病。记者了解到,对于一些热销车型,4S店捆绑销售一些内外饰、电子设备,早已经是4S店赚取利润的一个重要手段。新《办法》出台后,消费者终于能理直气壮地说“不”了。

  家住湘江世纪城的王先生,指着小车中控台的液晶显示屏说:“当时买的时候,客服人员说只有加配这种显示屏的车销售,如果要购买没有加配的,恐怕要等一两个月。”虽然觉得这个大显示屏并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但是因为不想等那么长时间,他最终还是选择购买了加配款轿车。

  此外,这次新《办法》还出台了交强险实现浮动式交费、车主的汽车牌号允许终身使用等规定。许多市民也表示,这将使市民购车后,更加谨慎地驾车,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明年的保险费率上涨,也不希望自己的车牌上面,有太多的违规和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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