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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亲”“清”共融 让政商关系充满活力

漫画/吴志立

  长沙晚报记者 舒薇 李静 通讯员 长纪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地方发展离不开“商”,建立持续健康的政商关系对政府对企业都是极其重要的。近日,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长沙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厘清政商交往界限,推动全市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做到政商之间既团结协同、亲切亲密,又清白干净、清纯清爽,实现政府廉洁、企业规矩,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昨日,省纪委常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蔡亭英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对《意见》的主要特点和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1 搭建政商交流沟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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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公职人员与企业坦荡真诚交往,为企业发展靠前服务、排忧解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定期召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涉及企业重大政策制定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对企业诉求要积极回应、限期办结,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对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要出台政策措施。公职人员经批准可以应邀参加符合规定的各类企业活动。

  蔡亭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持续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有些公职人员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拒商、远商、避商、怕商,不敢与企业家开展正常交往,担心瓜田李下说不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干部既不要与商人“勾肩搭背”,也不要“背靠背”,要“君子之交淡如水”,保持纯洁的官商关系。

  当前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任务很重,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赖政商关系良性互动。政商关系不应该是“背对背”,而应该是“面对面”,要搭建政商沟通平台,鼓励政商正常交往。

  比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点企业制度,与企业家定期座谈,实地走访调研,激活有关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联络机制,听取企业声音、解决实际问题。在产业结构、金融政策调整等涉企重大决策出台前,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两微一端意见收集渠道要用好用实。共性问题、典型问题往往是制约某个行业发展的症结所在,对于这类问题要及时研判、认真处理。企业邀请公职人员参加各类正当活动,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参加。

  2 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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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服务理念,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改革,建立权力责任和负面清单制度,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推动行政效能提速。加强对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避免红头文件“打架”。大力整治“红顶中介”和垄断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明察暗访,对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办理超时、索拿卡要等问题严查快处并通报曝光。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蔡亭英:优化政务服务是落实中央提出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题中之义,也是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我市要打好优化政务服务“组合拳”,将长沙建设成为要素聚集“洼地”、政务服务“高地”,打造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

  一是“加”,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各涉企数据平台及信息整合,打通“信息孤岛”,推行“一网式、一机式、一站式”服务,实现各类服务事项咨询、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统一办理。

  二是“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涉企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力,减少审批环节。近年来长沙对应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38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428项精简为179项,精简58%。今后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行多证合一;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避免文件之间内容冲突。

  三是“乘”,工作机制的完善和技术手段的革新,往往可以使服务效率成倍提升。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提升政务服务科技化水平,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强化“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落实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结果反馈制,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四是“除”,重拳整治政务服务领域乱象,斩断伸向企业的“黑手”。清理“红顶中介”、垄断收费,加强明察暗访,对索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查处典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3 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一视同仁对待各类企业主体,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消除各类隐性壁垒。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企业讲诚信、守商规、走正道,光明正大搞经营。对企业的扶持政策应当决策透明、网上公开。

  蔡亭英: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曾经说过,“只要有公平竞争的环境,企业自己就可以做好”,这是不少企业家的心声。从近年查处的违纪案例来看,不少落马官员插手工程项目、招标采购、专项扶持。权力干预市场、扭曲市场机制,将使竞争显失公平。要实现市场有序竞争,就必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必须拆除有碍公平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给予公平竞争制度化保障。

  公平的“公”就要求公开透明。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有关部门应全面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针对企业的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应全程公开、网上公布。

  公平的“平”意味着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不搞莲花出水有高低”。规则要平等,防止出台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不在政府采购、产业扶持上搞封闭僵化、地方保护;机会要平等,严格落实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招标采购标准的一律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公开操作,不搞“肥水不流外人田”;权利要平等,工商、税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涉企事项办理要坚持统一标准,保证非公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4 完善政府守信践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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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政出多门、朝令夕改。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更替等理由随意违约毁约。强化政策落实落地,定期对政府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将政府及公职人员的诚信执行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防止政府承诺事项变成“空头支票”。

  蔡亭英: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通过市场主体重信守约,降低社会整体交易成本。政府在经济建设发展中居主导地位,政府诚信与否,直接影响企业投资预期,“新官不理旧账”、朝令夕改、政出多门只会让企业不敢投资、不愿扎根。要求政府带头守信践诺,就是给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政策要稳定连续,“一张蓝图干到底”,政府换届、领导更替都不能成为政府随意违约毁约的理由。政策要落地落实,不能“打白条”。对各项惠企政策,有关部门要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党委政府督查机构、绩效管理部门要综合发力,加强政府践诺情况督查抽查和绩效考评,让倡导诚信的软指标变成硬约束,让优惠政策变成企业的“真金白银”。政府诚信还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行风政风监督员可将政府守信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新闻媒体要对政府失信行为予以曝光。对企业关于政府诚信的相关投诉举报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5 切实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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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要切实规范各类监管执法行为,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防止过度执法、多头执法和粗暴执法,加大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衡力度。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得随意冻结企业账号和查封企业账册、堵塞企业资金流通渠道等。在一些具体政策执行上,不要盲目翻旧账,使企业家有安全感。

  蔡亭英:过往在征求企业关于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时,相当一部分都提出希望规范执法、“温和”执法、“柔性”执法,希望执法有“温度”。现实情况中,确实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度,导致有些企业疲于应付,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必须给执法者戴上“紧箍咒”,做到“依法执法”,编制完善权力、责任、负面三张清单,相关执法单位要开展执法合法合规性审查,每项执法内容及方式必须于法有据,合理限定自由裁量权。要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发,稳妥把握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办案手段。在一些具体政策执行上,不要盲目翻旧账,使企业家有安全感。“一个案例胜过一打说教”,对于因过度执法、粗暴执法对企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6 规范界定政商交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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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商交往坚持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做到有交往但不能搞交易,有联系但不能搞勾兑。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前提下,对诚心为企业服务的公职人员实行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担当。公职人员同企业不能有不正当经济往来,不能搞利益输送,不得插手和干预具体经营活动。领导干部要从严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身影响到企业谋取不当利益。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培育廉洁文化,推进行业自律,不得围猎或拉拢腐蚀公职人员,搞官商勾结,污染政商关系。

  蔡亭英:政商交往逾越界限,破纪违法教训深刻。在鼓励政商正当交往同时,要厘清交往底线、“红线”,划定交往“禁区”,让双方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做到有交往但不能有交易,有联系但不能有勾兑。

  就公职人员而言,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纪守法,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兄弟”,防止被“围猎”。同时,必须正确行使公权力,不得索拿卡要,通过滥用职权,逼迫企业就范示好。

  就企业而言,要正确对待财富、运用财富,财富只能用来造福于民、造福社会,决不能成为腐蚀官员和社会的工具和手段,决不能用于突破法律约束。既不能“不走正道走邪路”,搞利益输送,破坏市场公平竞争,谋取不义之财;更不能当“政治掮客”,插手党委政府人事任免、公共决策和公务执行,行资本干预政治、破坏政治生态的危险勾当。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弘扬企业廉洁文化;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公益活动,培养企业家社会责任感。

  7 发挥激励惩戒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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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依法建立企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于诚信经营的企业,积极予以鼓励、扶持。对有失信、不廉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限制有关经济活动,在相关规定期限内不得授予政治荣誉或给予政治安排。

  蔡亭英:诚信体系的建立不能靠某一方面唱“独角戏”,守信重诺政府要带头,企业也要跟进。只有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才能实现市场机制的良性运行。现实生活中,虽然大多数企业能够守商规、走正道,光明正大搞经营,但也有些企业奉行“潜规则”,找制度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

  要扶正祛邪,通过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廉洁企业及其负责人“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对于廉洁记录良好的企业,要宣传鼓励,在生产发展方面予以支持,发挥在行业领域内的榜样引领作用。对于不诚信、不廉洁企业,要限制惩戒,依法依规限制其开展公共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有关经济活动,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授予各类政治荣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名,有关政治头衔的授予要充分参考其诚信廉洁情况。

  8 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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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担负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责任,相关单位应根据本意见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严肃进行问责。组织部门要将积极重商扶商又依法依规行使公权的表现,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切实营造好倡导“亲”“清”的舆论氛围。统战部门要抓好非公经济领域维权联席会议等制度的落实。

  蔡亭英:“千条万条,不落实就是白条”。“亲”“清”政商关系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不是任何一个部门、单位能够独立完成的,要靠广泛动员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合力。

  首先要明晰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负主体责任,并进行任务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起监督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所在扛起各自责任,在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其次要加强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意见》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如何,都要进行监督检查、落细落实。对《意见》要求推进迟缓、落实不力的,要从严问责。

  【答记者问】

  释放积极信号,提振企业信心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指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亲”和“清”。今年3月,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也在“2017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系统阐述了“亲”“清”关系内涵,指出当前新型政商关系正在构建和成熟。长沙适时出台的《意见》既深入贯彻了中央有关精神,又结合了党纪法规和长沙实际,那么请问《意见》的最大特点是什么?

  蔡亭英:此次出台的《意见》一是内容简洁务实。文件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既重申了我市以往的好做法,又细化了上级的新要求,做到了鼓励亲切交往和明确清晰底线的结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收集政商关系中的“负面清单”,有针对性地对党纪条规没有规定的一些“模糊地带”进行明确。

  三是突出积极引导。考虑到其他党纪条规已对“红线”“底线”的行为有了明确规定,因此本文件不再重复,更多的是释放积极信号,提振企业信心。

  四是可操作性强。用朴实的语言界定相关概念,明确行为规范,举措有效管用,便于落实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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